关于缴纳中国畜牧业协会信息分会第一届理事会会费的通知
原发表日期:2019-08-08
来源:中国畜牧业协会信息分会
中畜协函〔2019〕87号
关于缴纳中国畜牧业协会信息分会
第一届理事会会费的通知
各副会长/理事单位:
中国畜牧业协会信息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9年7月27日在北京召开,会议选举产生了信息分会第一届理事会、领导成员,提出了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。经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,贵单位当选为中国畜牧业协会信息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/理事单位,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,依据《中国畜牧业协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缴纳第一届理事会会费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会费标准
根据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及农业农村部、民政部有关规定,中国畜牧业协会信息分会第一届理事会(自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)
副会长单位:会费为每年10000元,一届5万元;
理事单位:会费为每年2000元,一届1万元。
二、缴纳时间
请贵单位于2019年9月15日前,一次缴清本届会费,以便统一制作并颁发牌匾、证书,统一对外宣传。超过规定期限6个月不缴纳会费,将被视为自动退会。
三、缴纳方式
户名:中国畜牧业协会
开户行:中行北京三元桥支行
账号:349356022214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袁亚轩(13120411595)、樊伟(13810003552)
附件:中国畜牧业协会理事权利与义务
附件
中国畜牧业协会理事权利与义务
一、会员权利
(一)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、批评及监督的权利;
(三)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;
(四)优先在协会的刊物上发表论文、发布科研成果和产品信息;
(五)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贸易洽谈会、博览会、展示会、展销会、研讨会等活动;
(六)享受在协会主办各种活动和刊物上发布信息、刊登广告、参加展示的优惠政策;
(七)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国内、外培训考察、交流和相关活动。
(八)有权要求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;
(九)有权要求协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;
(十)优先参与协会“权威信息平台和完善会展体系”活动,优惠享受其提供的服务;
(十一)有申请退会的权利。
二、会员义务
(一)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,执行协会决议;
(二)维护行业利益,带动地区乃至全国本行业的发展;
(三)积极促进协会事业的发展,维护协会声誉;
(四)积极参与和协助协会组织各项活动,支持和组织各项公益事业;
(五)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;
(六)宣传、普及畜牧业科学知识、推广新技术、新成果、新产品、新品种;
(七)廉洁自律,合法经营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;
(八)按时注册、交纳会费;
(九)完成协会交办的事宜。